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
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规定: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,取得批准文件后,方可生产和销售;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,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。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、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,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,报卫生部复审;复审合格的产品,由卫生部颁发批准文件。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,报卫生部备案。
成都宏华太阳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盛元阳光牌(SY-A)反渗透净水器和爱卿(AQ-A)反渗透净水器经省卫生部的审核,符合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的以上相关规定,并于2016年1月8日第一个获得《四川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》的公司。
- 上一篇:净水器安进敬老院,关爱老人健康 2016/2/2
- 下一篇:成都商报温馨提示室内PM2.5吸入量是室外4倍! 2015/12/24